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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北方长龙(SZ:301357)2025-08-27 21:0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 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 名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