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 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 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经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通过。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该委员应 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事项。 第五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