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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环境上海环境(SH:601200)2025-08-27 21:04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9月修订稿)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 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