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科技(603217) -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元利科技元利科技(SH:603217)2025-08-27 21:04

担保额度预计与审议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额度[7]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未来12个月拟提供担保对象及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额度[8] 担保额度调剂 - 为合营或联营企业调剂担保额度,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9] 担保审批权限 -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权限包括单笔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等情形,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1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应由股东会审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15] - 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超30%的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 董事会决定担保情形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的担保由董事会决定[14]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的担保由董事会决定[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的担保由董事会决定[1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对关联人造成的损失采取保护性措施并追责[21]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解除或改正并追责[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批准[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与国家法规等抵触时按其执行[23] - 文档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