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股份(60338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