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股份(60338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制度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 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