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脉(301626)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 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 股份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 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