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脉(30162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则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