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脉(3016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 直接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 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处理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