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华特(301272) -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退休及其他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职 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