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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30053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广信材料广信材料(SZ:300537)2025-08-27 21:06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应根据相 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件时,及时告知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 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 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 1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 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 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一) 本制度所述"重要会议",包括: 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或作出执行董事 决定、股东决定的事项; 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召开的关于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 (二) 本制度所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