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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30053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广信材料广信材料(SZ:300537)2025-08-27 21:06

控股股东定义与义务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与诚信义务[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等独立[9] 声明与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备案,变化需一个月内完成[9] - 声明书中应声明直接和间接持股等情况[9] - 应履行遵守法律法规等职责并在承诺书中作出承诺[10] 股份相关规定 - 占用资金或违法担保问题解决前不转让股份,董事会五日内办锁定手续[11] - 预计未来六个月出售股份可能达或超5%应提前两日公告[20] - 未按规定公告,任意连续六个月出售不得达或超5%[21] - 买卖股份每增减1%两交易日内公告[37] - 转让股份后持股低于50%、30%或与二股东差额少于5%应通知并公告[24][38] 信息披露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6] - 收购信息泄露应通知发布提示性公告[27] - 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3][25]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披露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28] - 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误导陈述或传播虚假信息[28] - 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28]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和信息披露接受交易所监管[30] - 规范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规范解释权归董事会[30] - 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0]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