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一次性签署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含累计)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其他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报告[10][11]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3] 信息报告时间 - 内部信息报告人应在每月5号之前提供上月经营情况报告[17] - 已披露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9]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1] - 董事会办公室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21] - 内幕人员获得重大信息后至公开披露前不得擅自对外泄露信息等[22] - 公司拟实施重大重组等重要事项时应记录内部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并报备[23] - 公司存在重大事件时应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24]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29]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29] 违规处理 - 报告人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7] - 报告人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0]
雷曼光电(3001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