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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开润股份开润股份(SZ:300577)2025-08-27 21:06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间内完成,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等[4] 股份变动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5] 股份锁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证券登记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6] 股份买卖限制 -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执行[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百分之二十五,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证券由董事会追究责任[13] -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收益收归公司,并处以罚款或其他惩罚[14] - 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免除职务并要求经济赔偿[14] - 触犯法律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14] 其他 -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可根据要求锁定涉嫌违规人员股份[15]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式实施[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