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30030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裕兴股份裕兴股份(SZ:300305)2025-08-27 21:06

控股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影响重大的股东[2] - 行使表决权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4] - 不得超越股东会、董事会任免高管[5] - 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等分开[7] 资金占用管理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9] - 财务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9] - 不得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10] - 非经营性占用应冻结股份并要求清欠[11] 管理办法生效 - 本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3]

裕兴股份(30030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2025年8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