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公司定义 - 公司下属企业指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子公司或有实际控制权子公司[2] 重大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情形[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更属重大情形[7]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情形[7] 报告义务人 - 董事、高管为重大信息报告当然义务人[1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和信息披露联络人为报告义务人[10]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控人为报告义务人[10] 股份交易通知 - 拟买卖公司股份人员或组织最迟两工作日前书面通知董秘或证券部[12] - 买卖当天通知董秘并次一交易日书面报告公司[13] 制度相关 - 董秘为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直接责任人[17] - 制度“以上”“超过”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与规定和章程不一致时以规定和章程为准[20]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0]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 - 时间为2025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