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天玑科技天玑科技(SZ:300245)2025-08-27 21:06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6]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工作[6]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7]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8]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11]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2]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13] 活动档案与信息公布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后及时公告[18]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8]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9] 股东沟通与调研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19]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相关信息[24] - 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24]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应保证公平性等[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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