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 - 利润分配制度(2025年8月)
利润分配比例 - 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5]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5]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5]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5] 公积金规定 - 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积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 重大投资或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交易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4] 审议与决策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2]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13] 分红安排 - 公司原则上每年分红一次,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6]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董事会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督促改正违规行为[15] - 公司应在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内容[15] - 公司实施相关方案应在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披露实施公告[1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等方案执行情况[1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5] 特殊情况处理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说明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情况[16] - 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但未按规定分红需说明原因等并经审议批准[16]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其红利偿还资金[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8]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