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 -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天玑科技天玑科技(SZ:300245)2025-08-27 21: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1年7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1345.7493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1345.7493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8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5]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0]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9]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11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0][123]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和证监会指定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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