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不得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等不良记录[12]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人员不得担任[12]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13]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选举与罢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8] - 出现不符合条件情形,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9]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8] - 发现公司违法违规等情形应督促改正并向深交所报告[2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6]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4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儒竞科技(30152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