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标准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4]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1][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召集股东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1][22][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1][3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31][33] - 股东会通知应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31][32][33] - 公司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情况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33] - 股东会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3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董事会和秘书应配合,费用公司承担[22][23]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8]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2/3以上通过外,还需中小投资者2/3以上通过[48]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9]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0]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5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按规定由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4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43]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但轻微瑕疵除外[6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64]
儒竞科技(3015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