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铭(3004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华铭智能华铭智能(SZ:300462)2025-08-27 21:0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度各一次[3]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3][4]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要求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委托需书面且一人不超二名[9][1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电子通信[11] - 除一致同意,不得对通知外提案表决[12]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提案超半数董事同意通过[14][16] - 担保事项除过半数董事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可先出审计草案,再出正式报告[1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8] - 秘书安排记录,参会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十年[2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作为附件,制订和修改均报股东会批准生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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