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华峰化学华峰化学(SZ:002064)2025-08-27 21:08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需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职务解除 - 董事、高管特定情形公司依法解除职务,部分30日内解除[5][6]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股份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3] 其他规定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应熟知禁止规定[12] - 离职应办妥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