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至少每年开一次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不受限[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会议举行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等[4]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会议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应发表明确意见,会议记录需签字保存[6]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承担费用[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