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歌尔股份(00224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歌尔股份歌尔股份(SZ:002241)2025-08-27 21:3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428-7 号 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