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962,750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4,168,800股的0.7153%[4][26]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5][26] - 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累计未超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5][2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90元/股[5][37]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5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75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12.52%[5][2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5][30] 授予情况 - 2025年1月3日以10.25元/股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4,973,98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 - 2025年5月8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约为10.20元/股[14] - 截至草案公告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4,973,983股,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7,936,733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9163%[26] - 核心技术人员刘鑫炎获授62,500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1095%,占公告时股本总额的0.0151%[28] - 核心技术人员潘良明获授31,250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548%,占公告时股本总额的0.0075%[28] - 核心技术人员徐峰获授30,000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126%,占公告时股本总额的0.0072%[28]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比30%,时间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3] -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比30%,时间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3] -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比40%,时间为授予日起36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4] 考核指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以2024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为基础考核[46] - 2025 - 2027年三个归属期的营业收入触发值均为10%,目标值分别为70%、120%、180%;净利润触发值均为10%,目标值对应为40%、80%、130%[48]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五档,业绩目标完成率S≥100%时归属比例100%;85%<S<100%时为业绩完成值/当年目标业绩*100%;S = 85%时为80%;75%≤S<85%时为50%;S<75%时为0%[50] - 公司选取扣非净利率、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53] 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依法对激励计划作决议,审议时相关董事回避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5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激励计划是否利于公司发展及有无损害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5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特定股东投票情况,相关股东回避表决[56]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权后董事会负责授予和归属事宜[56]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审议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并公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58] 财务相关 - 2025年8月27日对29627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标的股价42.38元/股,授予价格21.90元/股[71] - 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历史波动率为19.97%、16.90%、15.76%,无风险利率为1.5%、2.1%、2.75%[71] - 授予2962750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60677120元[73] - 2025 - 2028年各年需摊销费用分别为8848746.66元、30844202.67元、14916458.67元、6067712元[73]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9]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无投票权和表决权,不参与红利、股息分配[80][81]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8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85]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85]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87][88] - 激励对象退休后返聘且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90] - 激励对象退休后不再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92]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限制性股票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归属,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93]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93] - 激励对象因工伤身故,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归属,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94] - 激励对象非因工伤身故,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公司有权要求继承人以遗产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94] - 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且仍留任,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95]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并作废失效[98]
华曙高科(68843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