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泓博医药(301230)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泓博医药泓博医药(SZ:301230)2025-08-27 22: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1925万股普通股,并于2022年11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9,586,605股,均为普通股,占总股本100%[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若认为有不正当目的可拒绝,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1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人员致损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4] -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授权董事会决议,可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1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修订后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两名[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8]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经董事会聘任可连任,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51] -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50]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2][53]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5]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55]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61]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6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股份[61][62] 股东持股情况 - 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1,250,000股,占比42.50%[71] - 沈阳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460,000股,占比12.92%[72] - 安荣昌持股588.5万,占比11.7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