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002078) - 太阳纸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属关联自然人[9]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0]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21] - 与关联方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超净资产绝对值5%需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披露[3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特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22]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相关规定[29][30]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1]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按协议金额披露,条款变化等按新金额处理[26] - 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2] 《办法》相关 - 《办法》用语含义依相关规定和准则确定或解释[37] - 《办法》与其他规定相悖时按其他规定执行并修订[37] - 《办法》修订、补充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7] - 《办法》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解释[37]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