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0028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主持工作并报董事会备案[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资格有相关规定[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7] 提名程序 - 选聘董高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等材料[11] 会议规定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13] - 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多种方式表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