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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芝股份(002454)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松芝股份松芝股份(SZ:002454)2025-08-27 22: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6] 会议召开规则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2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快捷通知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6]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 议案获有效票数,主持人宣布签字生效[24] 人员相关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8] - 选任董高需征求被提名人同意[11]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27]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23] - 决议实施需跟踪,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汇报董事会[27]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载明独立董事意见[2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特殊情况可参与[27] - 董事会可撤销不当表决结果重新表决[28]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问题决议[30] - 记录及决议说明回避情况[30]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