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00245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实际状况,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 年度内部控制自查计划。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 使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 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 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 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