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展能源(0008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和展能源和展能源(SZ:000809)2025-08-27 22:4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5名,财务总监1名[4]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4] 履职要求 - 经理层履职应1个月内签署《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10] - 声明与承诺事项重大变化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报送[10]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第一个周一召开[12] - 委员包括董事长与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为主任委员[12] - 可采用现场、书面、电话等形式召开[13] - 定期会议至少提前两天通知,临时会议简便通知并留准备时间[15] - 现场会议出席委员人数不低于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会议方可有效[16] - 表决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票为通过,三分之一(不含)以上“不同意”票为不通过[18] 材料与汇报 - 运营管理部会议召开2日前发送议题材料至委员[18] - 按月度向委员汇报决议执行进展[20] 其他规定 - 方案投资金额增加5%及以上等较大调整需重新提报决策流程[20] - 重要、重大临时事项发生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22] - 总经理应在年度董事会作《总经理工作报告》[22] - 细则与法规和章程冲突时按其规定执行[2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