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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和展能源和展能源(SZ:000809)2025-08-27 22:47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依法披露的信息[2] - 应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5] - 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披露,保证真实准确完整[7]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13]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披露[13]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3]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4]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披露财务数据[16]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立即披露[21] - 重大事件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1]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及时了解披露影响因素[23]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告知董事会[27] - 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定期报告原件不少于10年[33] 信息披露流程 - 财务资金部编制财务报告,董秘办填报非财务部分编制定期报告[30] - 业务部门和子公司报告重大事件,董秘办编制临时报告[30] - 信息发布董秘办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31]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按类型处理回复披露[31] - 宣传文件初稿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2] 信息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告前保密,违规赔偿[36] - 公司沟通不提供内幕信息[36] - 董事长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其他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36] - 信息难保密等情况立即披露待披露事项[37]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制度确保真实准确防泄露[38] 监督与评价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监督财务收支和制度执行[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及内控体系评价[40] 投资者关系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41] - 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受处分,公司可要求赔偿[4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办法[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