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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慧博云通慧博云通(SZ:301316)2025-08-27 22:47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重大关联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披露[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披露[1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14]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5] - 参与公开招标等特定关联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审议前置条件 - 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获独立董事认可[18] 关联人员界定 - 关联董事有六种情形[20] - 关联股东有八种情形[21][22]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0] - 股东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22]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每年编制关联交易明细表并经首席财务官审核[22] - 审计委员会审阅关联交易明细表及定期财务报告[22]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4]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影响股价公司应披露[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