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301313) - 投资管理制度
凡拓数创凡拓数创(SZ:301313)2025-08-27 22:47

投资审批额度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董事长审查决定;10% - 50%,董事会审议批准;50%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低于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董事长审查决定;占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下,董事长审查决定;占10%以上且超1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董事长审查决定;占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下,董事长审查决定;占10%以上且超1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9] 特殊投资审批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资产”类投资,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2] 投资动议提出人 - 本制度第二条第(一)(二)(三)(四)项投资动议由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提出[14] - 本制度第二条第(五)项投资动议由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资产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14] - 本制度第二条第(六)(七)项投资动议由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提出;第(八)项由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提出[14] 投资文件要求 - 投资合同需说明主要条款,涉及非现金出资要说明定价政策[20] - 投资需说明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投资前需撰写购买资产(股权)方案报告[21] - 交易对方需说明基本情况、与公司关系及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21] - 交易标的为资产,需说明概况、账面价值、评估价值等;为股权,需说明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等[23][24] - 交易协议需说明成交金额、支付方式、生效条件等,还需说明定价依据[27][28] - 购买资产需说明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30][31] - 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需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32] - 新建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需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评估[42] - 进行特定投资前需撰写投资方案报告,说明投资基本情况[43] - 投资方案需进行风险分析并说明风控措施[47] 关联关系说明 - 需说明专业投资机构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有需说明股份数量、持股比例等[50][51] - 应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是否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如有需说明认购份额、认购比例等[52] 投资审批流程 -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投资前,需总经理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出席过半数高级管理人员表决通过后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议[55] -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投资前,需总经理组织财务负责人等进行研究论证,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议[56] - 需提交董事长审查的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或其授权总经理出具决定明确是否同意投资[58] -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出具决议明确是否同意投资[58]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批,由股东会出具决议明确是否同意投资[58] 投资实施与监督 - 投资项目审批通过后,由总经理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实施,该人员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60] - 审计部应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项目定期审计,关注履行程序、定价依据等情况[64] 委托理财与衍生品交易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发生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66] -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应合理配备专业人员,指定审计委员会审查相关情况[67] -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应控制现货与衍生品匹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67] -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应提供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67]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进行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67] - 公司及子公司应设定止损限额,明确流程并严格执行[68] -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需跟踪衍生品价格,提交风险分析报告[68] - 已交易衍生品公允价值减值与对冲资产价值变动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时应及时披露[68] 其他规定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68] - 公司及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68] -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应及时披露审议、协议签署及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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