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30131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程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9]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7]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财务资助审议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程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6]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8] 特定关联交易豁免 - 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如现金认购[30] 少数股权交易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达标准,需审计交易标的财务报告[26] 新增关联人交易 - 因合并报表新增关联人,此前协议交易可免部分审议程序[31] 关联交易中介聘请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情况,按要求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33] 同比例现金增资豁免 - 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