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301313)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凡拓数创凡拓数创(SZ:301313)2025-08-27 22:47

委员会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5] 会议相关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4] - 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4]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14] - 会议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8] 履职与责任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0] - 会议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表决记名[20] - 现场开会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三小时内通知[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4]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24] 细则规定 - 细则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7]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