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00072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 保密义务 - 董事、高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 向外部提供内幕信息前需与使用人签署保密协议或取得保密承诺[2] - 需将内幕信息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知情人登记并告知保密义务[3] 信息提供规则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时间[3] - 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得多于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内容[3] 信息报送应对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要求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拒绝[3] 违规处理 - 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泄露、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谋利[3] - 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4] - 外部信息使用人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责[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