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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30114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嘉戎技术嘉戎技术(SZ:301148)2025-08-27 22:48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7] - 董事、高管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并承担连带责任[7] - 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8]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本歧义时以中文为准[9] - 披露信息应前后一致,财务信息要有合理勾稽关系[10] - 应将信息披露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地供公众查阅[10]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10]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3] - 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1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7]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27] - 半年度报告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况需审计[29] 其他披露要求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30]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在年报披露[3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32]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指标为负值,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42]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多项文件[33][3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后续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34] - 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披露并更正[34] - 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37] - 应在相关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9]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40] - 需及时了解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影响因素并披露[44] 信息披露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规定程序[47] - 信息对外发布有传递、审核、披露流程[48]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50] - 董事和高管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52] - 报告义务人需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54]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6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56]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57] - 董事、高管等需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8]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61] 保密与责任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层次保密责任人需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64]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并及时更新[67]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除特殊情形外需通报全体董事和高管[69]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财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71] - 未依规披露信息致投资者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部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73]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理并要求赔偿[75] - 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5] 其他 - 公司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79] - 时间为2025年8月[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