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结构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7]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10]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提高公信力等[6] 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监管部门等[1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15] 保密与档案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需对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保密[6] - 接待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形成的文件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32] 活动与会议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30] -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情形,一般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22]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32] 其他规定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16]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29] -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19] - 应披露信息须在第一时间在相关报刊及网站披露[20] - 接待实地拜访投资者有明确程序[21]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发现问题按不同情况处理[29]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32]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34]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34] - 公司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知识系统培训[3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冲突时应修订[3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9] - 制度涉及公司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40]
嘉戎技术(3011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