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667.7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225.6924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225.6924万股,每股面值1元[5][14][15] - 杭州兆丰实业等四家公司为发起人,分别持股40.178%、26.786%、25.036%、8.000%[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7]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3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形出现,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决策审批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股东会审议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4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0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6]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0][1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先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143]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可同时派发股票股利[148]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3名等[13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费用[165] - 公司合并等应在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5][176][177]
兆丰股份(30069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