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五天通知,可豁免,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其他 - 会议记录、决议保存十年[20]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2][24]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