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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山西焦煤山西焦煤(SZ:000983)2025-08-27 22:48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 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