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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西焦煤山西焦煤(SZ:000983)2025-08-27 22:48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 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 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