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8月制定[1] - 原则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不受限[4]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 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4]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4] - 关联交易等经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特别职权经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行使[5]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公司提供履职条件支持并承担费用[6] - 制度自通过日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