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0007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八条 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证券交 易所并公告。 第九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 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