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3006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 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规范运作》《创业板 上市规则》以及深交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