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30069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4] 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8] - 与关联法人总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8]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 3 人提交股东会[12] - 低于一定标准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本人或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为交易对方则由董事会审议[16] - 达一定标准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6] - 单次关联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等情况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7]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应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涉及特定事项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2]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2] - 已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3]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提交[23]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