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30069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全 资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