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3006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者信用为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保。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 互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