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申请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30日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及资料[4] 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相关股东回避,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担保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15] 追偿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门应了解情况并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通报董秘报董事会[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财务部门通报董秘报董事会[16]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应控制风险;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应请求确认担保合同无效;被担保人违约造成损失,应追偿[16]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17]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7] - 保证合同中按比例承担责任,应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的保证责任[17] - 公司向债权人履行保证责任后,责任人应向被担保人追偿[17] 违规处分 - 违反担保制度,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19] - 董事、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19] - 经办部门人员或其他责任人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9]
爱乐达(3006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